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及线索,有效执行生效法律文书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六十二条,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二十一条、二十二条,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》第五条之规定,深圳市宝安人民法院特发布如下悬赏执行公告:
执行案号:(2022)粤0306执15353号
执行依据:(2022)粤 0306 民初20609号民事调解书
涉案标的:813136元及利息
被执行人(基本信息):深圳市深乐健化工有限公司,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23041789N,住所地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银海工业城9栋厂房6楼。
法定代表人:柯宝琼。
被执行人(基本信息):柯明喜,男,1953年10月31日生,香港身份证号码E518444(8)。
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住处使本院找到被执行人的,及举报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(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财产线索),经本院核实并执行到位的,申请执行人承诺按执行到位资金的10%予以奖赏。两个以上举报人就同一个线索举报的,悬赏金由在先举报信息的举报人获得。
本院郑重承诺: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。严禁举报人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。
特此公告。
举报联系电话:0755-29945189、0755-29945224(工作日)
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四日